十堰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十堰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五险一金2019-05-19 11:33:56李天扬老师

医疗保险如果有个人账户的,按照工资基数的9%缴纳,即每月最低为111.24元;无个人账户的按照5.2%缴纳,即每月最低为64.27元。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

按缴费当年基数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补缴,从7月1日起也有新规定。以往,如果中断缴费,则按照中断年度内当时的社保缴费基数进行补缴。从7月份开始,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缴费,不再按补缴历年的标准,而是统一按照缴费当年即2011年度的缴费基数进行补缴。

医疗保险如果出现中断缴费的,医保待遇从中断当月就会中止。也就是说,如果某个自己缴医保的个体户5月份没缴医保,当月住院报销等医保待遇就没有了。如果中断缴费超过一年的,再次缴费,需要补缴中断缴费并继续缴纳6个月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因此,灵活就业人员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中断缴费,特别是养老保险。如果中断缴费后再补缴,不但比正常缴纳的数额大,而且还会对未来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有影响。

单位职工缴费

实行双基数

根据市人社局发布的十堰市城区2011年7月2012年6月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须知,从今年7月起,单位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实行双基数。

以养老保险为例,单位缴费工资是以上年度本单位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乘以单位负担的缴费比例20%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基数是以上年度职工本人的实际工资收入申报,乘以个人负担缴费比例8%记入个人账户,如果实际收入低于月平均工资2060.25元的60%即1236元的,按1236元申报,高于月平均工资300%即6180元,按6180元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单位缴费工资不得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低于这个标准,单位缴费工资应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为准。

由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进行了封顶保底,而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不设置上下限,所以二者在正常情况下是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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