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德宏中考加分政策

云南学考2024-05-14 11:19:44会知网

政策照顾加分

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和我州实际在我州普通高中录取时,对德宏州户籍考生执行的加分照顾政策共7项:

(一)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德宏州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意见》的通知(政联〔2014〕1号)文件规定执行。军人子女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云应急〔2019〕25号)文件规定执行,标准参照军人子女。

(三)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云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公政〔2018〕164号)文件规定执行。公安烈士子女按不低于当年高中阶段录取总分2%的标准给予加分照顾;公安英模子女按不低于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1.5%的标准给予加分照顾;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不低于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1%的标准给予加分照顾。

(四)农业人口独生子女考生按照《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加 15 分。

(五)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 10 分。

(六)见义勇为的子女。获得国家级见义勇为称号的子女加15 分、获得省级见义勇为称号的子女加10分、获得州、县级见义勇为称号的子女加5分

(七)我州世居的傣族、景颇族、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五种世居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照顾分不累加,取分值最高的一项给予照顾。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