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办理学位申请须知

自考院校2019-05-19 16:43:24李一老师

一、天津大学自考学位申请基本条件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自考)本科毕业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有资格申请学士学位:

1.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各科成绩平均在70.00分及以上,平均分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一般专业计算平均分时不含实践课、加考课及免考课;建筑设计专业、工业设计专业、动画专业需计算实践课程成绩,且建筑设计专业还需专业快题考试成绩合格。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良”及以上。

4.高自考本科在学期间参加天津市学位办组织的与所学专业考试计划一致的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以上四个条件同时满足,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者因违纪受到学校或所在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2.在学期间考试或者考察中曾有作弊行为;

3.免考课程超过全部课程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4.学位外语考试非本科在学期间参加。

二、填表须知

1.“申请学位学校”:天津大学

2.“日期”:二○一八年三月

3.“学生类别”:高自考

4.“入学年月”:本人第一次取得高自考本科准考证时间。高自考准考证号共计12位,第一位和第二位代表区考办,第三位和第四位代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第五位和第六位代表年份,第七位代表报考月份(1表示4月份,2表示10月份,3表示1月份,4表示7月份),第八位至第十二位表示顺序号。如:准考证号为“030209400279”,入学时间应为:200907。

5.“本科毕业时间”:高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标注时间。

6.“本科毕业学校名称”:天津大学

7.“学科门类”:填写专业后自动生成。

8.“学习成绩单”: 一般专业只填写《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上笔试课程成绩,不填写加考、免考、实践课成绩;建筑设计、工业设计及动画专业除填写笔试课成绩外,还须填写实践课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均不填。学时=学分×18。填写顺序应与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相一致。

9.“外语统考合格证书编号”:2008年(含2008年)以前通过学位外语考试的考生,填写考试合格证书编号;2009年(含2009年)以后通过天津市学位外语考试的考生,不用填写此项,系统将根据《天津市成人本科学位核查系统》提供的考试情况自动填写。

10.“成绩登陆人签字”:请不要在电子版中填写,需打印《申请表》后用黑色签字笔亲自签写自己姓名。

11.“成绩审核人签字”:为“空”,请不要填写。

12. 申请表第五页(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仅建筑设计(本)专业的考生请填写此页,其他专业一律不用填写。

13.上传电子版照片(10kb以内),网上提交。

14.2-5个工作日后,学校网上初审,初审合格的,形成pdf文件,考生打印《申请表》。

15.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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