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研招简章2022-10-22 21:24:35会知网

六、考试

(一)  初试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方式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及各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准考证打印办法: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  复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专业复试内容请见各专业招生简章。复试具体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工作有关通知为准。

(三)  调剂

若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复试,调剂考生的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完全相同。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需参加体检,具体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工作有关通知为准。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并予以网上公示。按国家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九、学历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按学年收取。

(二)我校设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以支持鼓励在读研究生。

十一、就业方向

我校毕业研究生主要分布在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海关、国税局、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银行等)。

十二、政策与信息发布

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和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

十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74

学校名称:上海海关学院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部门: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

咨询电话:021-28991712,28991013(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申诉电话:021-28991559

上海海关学院网址:https://www.shcc.edu.cn/

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shc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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