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研招简章2022-10-22 20:02:45西北政法大学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1600余人(含推免生、非全日制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具体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②复试前应在国家正式出版刊物公开发表2篇3000字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我校在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招收国际仲裁、涉外律师方向研究生培养项目,具体招生人数详见专业目录。

(六)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七)推免生报考注意事项: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要求详见《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中的相关要求,其他具体要求请查看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简章》。

三、报名流程

普通招考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资格自审

考生网上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了解相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3.报考我校的考生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特别提示:

(1)考生选择正确的报考点并完成报名信息提交后,请保存好系统自动生成的网报编号(我校报考点网报编号前四位为“6124”)。

(2)填写报考信息时,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应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选择我校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2)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核对网报信息。

(4)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确认后的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或未按时进行网上确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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