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研招简章2022-09-27 22:03:17会知网

五、初试

(一)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学校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gznu.edu.cn/)。

六、复试

复试拟安排在2023年3月中旬至4月初进行。

(一)学校在国家确定的二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它学术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规定携带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试。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其他加试要求以各院系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

(四)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政策的,不予认可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身份。

(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或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六)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和程序,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请在复试前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学校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调剂办法执行。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录取工作安排在2023年5月上旬。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学制、学习方式、培养所在校区、住宿情况

(一)学制:所有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具体各专业学制详见后续页的学费标准一览表。

(二)学习方式:全日制为脱产学习,非全日制为非脱产学习。

(三)培养所在校区: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四)住宿情况:全日制研究生住宿由后勤部门统一安排,费用标准可查看我校计财处网页,具体安排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学费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贵州省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后续页的学费标准一览表。

十一、奖助办法

学校对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各种奖、助学金,确保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有一定的生活保障而专心学习、研究。具体的主要奖、助学金为:

(一)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谢晓尧奖学金”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十二、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三、其它

(一)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本章程要求,否则谢绝报考。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特别提醒考生不要上当受骗。自命题科目可参照初试考试大纲认真备考。

(三)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c.gznu.edu.cn/),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四)复试、调剂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五)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执行。本章程说明若与国家2023年招生文件政策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六)本章程由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单位代码:10663

联系部门: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邮政编码:550025

网址:https://yjsc.gznu.edu.cn/

电话:0851—83227112传真:0851-83227112

信箱:gznu_y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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