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研招简章2022-09-27 21:40:38会知网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由我校公布。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网上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三)调剂

调剂考生需满足我校各学科专业的调剂要求,具体的调剂政策与规则在复试阶段将另行公布。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各招生专业在复试时,实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三)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

(四)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体检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九、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及党组织关系必须转入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无需转入我校,党组织关系可选择转入我校。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学术型均为3年;专业型除农业管理专业、公共管理专业为2年外,其他专业型均为3年。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六)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就业方向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就业率一直高于上海市高校平均就业率、上海市同类高校平均就业率,良好的就业率显示出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的社会需求。我校研究生就业单位流向中主要是科研设计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等。

十一、学费和奖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我校全日制培养方式的硕士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8000元/生/年;

非全日制:渔业发展、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管理专业收费标准:45000元/人;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方向)专业收费标准:60000元/人,公共管理专业收费标准:25000元/年。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须知

(一)联合培养

我校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水科院)、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简称:上海农科院)等多家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基础课程学习在上海海洋大学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在各联合培养单位进行,按照上海海洋大学统一要求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并由上海海洋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中国水科院、上海农科院在招生目录中已单列。报考这两个单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直接选择这两个单位内的专业进行报考。

其他联合培养单位在招生目录中尚未单列,报考须在各个学院的专业内进行网上报名,详见2023年硕士生招生目录。

(二)请考生认真阅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定向和非定向、学院和联合培养单位等相关说明,报考时准确选择!

十三、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10264

联系人: 郭老师  陈老师

电话:021-61900053

电子邮箱:yjsb@shou.edu.cn

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邮政编码:201306 

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shou.edu.cn)。

招生专业目录:https://yjs.shou.edu.cn/2022/0913/c14263a309668/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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