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如何进行录取工作的?
答:1、录取体制。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招生院校负责本校的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工作。
2、录取办法。招生院校按照单独招生章程制定的录取规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确定本校单独招生录取办法,完成新生录取工作。录取新生相关数据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并对其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3、新生入学。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须按招生院校规定时间和要求履行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能否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答: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
十二、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后,考生纸介质档案如何建立?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如何领取、转递?
答: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各县(市、区)招办组织的身体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按照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执行。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能参加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录取。
在普通高考录取期间将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结果导入录取系统,院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新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体检信息及成绩志愿信息等)作为考生纸介质档案内容。
被录取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介质档案(或人事档案)仍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负责组建,由考生领取档案并直接交被录取的高职院校。
十三、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日程是如何安排的?
3月20日前 |
招生院校制定《单独招生章程》 |
3月26日-28日 |
考生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 |
3月下旬 |
招生院校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报考信息 |
4月10日前 |
招生院校进行考生信息确认、组织考试(测试) |
4月17日前 |
招生院校评卷、登分、公布考试成绩和组织录取 |
8月 |
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电子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