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时是什么?教师学时有什么用?

教育百科2024-03-07会知网

教师学时是为了能够让教师适应岗位要求、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业务水平,促进教学活动技能提高而开展的继续教育活动。教师完成培训学时是教师考核、职务聘任、教师资格证书定期注册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为教师适应岗位要求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即每年不少于48学时。

如每年寒暑假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的教师研修学习活动,为教师提供3门课程,完整观看完所选视频,可获得该视频对应的认定学时。每门课程最多认定2学时,完成本专题研修,平台为教师认定6学时。平台将为获得6个认定学时且身份经学校管理员审核认证通过的教师提供电子学习证书。教师获得的学时,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教师培训学时。

教师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参加寒、暑假研修的学时数据,目前部分省、市平台已经完成了自动对接,教师个人无需在相关系统申报。

教师学时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第九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为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

(一)非学历教育包括:

新任教师培训:为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

教师岗位培训:为教师适应岗位要求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骨干教师培训: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按教育教学骨干的要求和对现有骨干教师按更高标准进行的培训。

(二)学历教育:对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2、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3、参加远程教育;

4、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5、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规定: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所在学校应督促其改正,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第二十一条 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而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活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补办手续或停止其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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