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湖南高职招生2023-02-09 11:58:51会知网

第六章  单招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院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十一条 院校志愿。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个院校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方可接收第二院校志愿考生。

第二十二条 录取规则。根据考生类别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录取总成绩控制线(体育特长生的总成绩按综合成绩占比30%、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占比70%计算,其他各类考生总成绩即综合成绩)。对总成绩在控制线以上考生的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即按总成绩分数顺序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当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同分录取。当总成绩同分时,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测试高分考生。当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分值都相同,则按文化素质测试的语、数、英顺序高分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专项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体育特长生身份录取。

第二十五条 体育特长生身份在同一专业录取不超过2名,退役军人身份在同一专业录取不超过3名。

第二十六条 社会人员考生、体育特长生身份的综合成绩,不能低于只计综合成绩录取的考生最低分的70%,否则不予录取。

第二十七条 以特殊类考生身份未录取和报考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未录取的情况下,可按非特殊类考生和非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参与录取。

第二十八条 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招生章程规定的顺序递补录取。

第二十九条 学院招生网公示拟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视为放弃录取。

第七章  其  它

第三十条 单独招生录取后,考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不得转学,不得调整到单独招生以外专业,非退役军人的社会人员考生不得调整指定专业以外的专业。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含社会人员考生)均执行编入相应班级全日制集中(全脱产)的统一教学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对考生中学外语学习语种不作要求,单招考试外语限考英语,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和入学资格:填报虚假报名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试有舞弊、代考行为的,以及其他违反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招生规定的。

第三十三条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报考考生及家长应通过学院官方(本章程和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咨询方式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学院网址:www.cavtc.cn,招生网网址:http://zs.cavtc.cn;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410124;咨询电话:0731-85473610(传真)、85473731、85473655、85473660;咨询QQ群:936473232。

第三十五条 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731-85473710,邮箱:cshyjjjcs@163.com。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湖南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统一公布和通过学院招生网发布,对于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应以学院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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