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政策

福建高职招生2022-02-19 12:10:28会知网

四、考试科目

(一)中职学校类考生

1.依据福建省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1年6月参加我省中职学校学业水平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二)普通高中类考生

1.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对于应届毕业生,使用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非补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3.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使用其在2022年1月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4.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考生,需按规定参加我省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其原就读地的省级主管部门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仅作为普通高中毕业依据。

(三)特殊群体类考生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按相关规定和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五、录取时间

录取工作拟安排在2022年4月。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且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2022年普通高考补报名。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考资料。

(二)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具体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21〕13号)执行。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报名工作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准确把握报名政策和要求,加强报名工作各环节的管理。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指导监督,报名资格审查实行问责制,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原则,各市、县(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报名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是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严格疫情防控。各地要在当地招委会统一领导下,深刻认识当前系统疫情形势,坚决防止松劲情绪和麻痹思想,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报名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报名工作特别是报名确认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严控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提前公布报名确认点和防疫措施等有关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应届毕业生和其他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要加强健康教育,指导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报名前考生尽量不要离开报名所在地,要按疫情防控要求强化重点人员摸排监测。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防护标准,扎实细致做好场地消毒、考生体温检测登记、安全防护、异常情况处置和报名确认现场引导等工作。

(三)严格资格审查,完善信息管理。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安排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公职人员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认真查验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籍等证明材料和实际就读情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做好考生信息(特别是图像信息,应参照证件照片要求)采集、人像比对和校验工作,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核查责任,建立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制,对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将考生身份信息、户籍、高中学籍等信息进行对比;各设区市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逐县组织定量检查校验,并及时将复查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优化服务保障。各地各中学要以多种形式加强高职分类招考报名的政策宣传与解读,积极通过网上咨询平台、电话、新闻媒体和服务窗口等咨询渠道对报名对象、时间、地点、办法等考生须知的内容努力做到应知尽知。要利用报名的时机,对考生进行法制教育、诚信教育、警示教育,让学生明白考试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自觉如实填报,提供真实证明材料。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工作人员要通过系统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政策,准确解答问题,现场确认点的醒目位置张贴报名政策、现场确认程序、需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做好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信访咨询,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五)严查违规违纪。各地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非法获得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违规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对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资格认定、办理报名手续,以及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考生信息泄露等违反招生报名规定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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