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团委,有关城市体育局,中国大(中)学生体育协会,体育总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协会):
根据国务院同意印发的《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由教育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以下简称学青会)将于2023年11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举办。
本届学青会由原全国学生运动会和全国青年运动会合并而成。举办本届学青会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推动新时代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增强青少年和学生体质,促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
经研究,现将第一届学青会竞赛规程总则及相关要求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其中校园组、公开组具体小项和年龄设置等将分别由教育部、体育总局另行通知。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联系电话/传真:010-66096472.66097180
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联系电话/传真:010-87182341.87182037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有关运动员参赛资格的分类性赛事名单
教育部
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
2023年1月20日
附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教育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
二、承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在广西举行
四、竞赛分组及项目
(一)分组
校园组(大学、中学)、公开组
(二)设项
1、校园组
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啦啦操)、武术、毽球。
校园组分大学、中学两个组别;大学校园组田径、游泳项目分设甲组、乙组。
2、公开组
射击、射箭、自行车、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马术、帆船、赛艇、皮划艇(静水、激流回旋)、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田径、游泳(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体操(体操、蹦床、艺术体操)、手球、曲棍球、高尔夫球、橄榄球、足球、篮球(篮球、三人篮球)、排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冲浪、滑板、攀岩、霹雳舞、棒垒球(棒球、垒球)、武术(武术套路、武术散打)、蹼泳、技巧、轮滑。
以上项目报名单位不足6个的将取消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