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浙江高考2023-02-25 20:44:34会知网

嘉兴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发布,以下是详细内容:

为深入实施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2023年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总计划数140名,具体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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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学地点

师范类专业在平湖校区;物理类和普通类专业在梁林校区。

三、报名条件

报考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不低于P等);

(二)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为D等及以上。报考师范类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少于3个A等,或A等加B等数不少于5个;报考物理类和普通类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少于2个A等,或A等加B等数不少于4个。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考生登录嘉兴学院招生网(http://zsb.zjxu.edu.cn),根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用A4纸打印《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将以下材料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要求JPG格式,照片必须清晰)。具体如下:

1.《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否则无效);

2.身份证(有头像面);

3.申请“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二)”的特长生,还需上传专项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专项条件需符合本文“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二)的专项条件”之一。

申请材料上传不全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五、选拔程序

(一)书面评审

学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书面评审成绩,师范类按照不超过该类别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不含直接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物理类和普通类按照不超过各类别招生计划数8倍的比例(不含直接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入围考生名单。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成绩折算标准(下同)为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若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入围先后按A等数、B等数、A+B等数排序。若仍相同,则一并入围。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经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以下两类考生可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加B等数大于等于8个,且A等数不少于4个的考生。

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二):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的考生。

1.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获得省级赛事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2.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主办单位: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或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主办单位:中国写作学会)或“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主办单位:北京外国语大学)获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

3.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限个人项目)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4.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前6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或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二)综合素质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具体测试内容和要求另行通知。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原则上按不超过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1:6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末位同分按入围处理。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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