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2024年高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历年分数

山西高考2024-05-27会知网

第六章 颁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山西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第二十八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秉承精准资助、精心育人的资助工作理念,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目标,开通新生开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为资助主体,以勤工助学和学业奖学金为重要支撑,以临时困难补助等为必要辅助的资助体系,注重常规性资助与临时性资助有机结合,形成了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

第三十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山西大学网址:https://www.sx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s://bkzs.sxu.edu.cn

电话:0351-7018101 7011886

传真:0351-7018101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山西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030006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西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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