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高考报名官网入口:https://www.sneea.cn

陕西高考2022-10-17 17:15:23会知网

九、体检

2023年2月底前,考生接受身体健康状况检查。2023年起,我省高考体检全部实行“无纸化”体检。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实施。

体检结论作出后,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考生隐瞒“既往病史”或在参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由此而导致影响本人录取或新生入学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自负。不参加体检者,视其为主动放弃本年度高考录取资格。

体检结论由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做出。检查结果和体检结论必须有医师签名。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应将体检结论及时反馈给考生本人。各市(区)招生委员会要指定一所较好的市级医院作为高考体检争议市级仲裁医院。对体检结论提出异议的考生,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先安排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对原体检医院无法确诊、或考生对复检仍持有争议的问题,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时间组织有关考生到市级仲裁医院进行复检。对于市级仲裁医院仍无法解决的问题,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于2023年4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终检。陕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高考体检的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高考体检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因错检、漏检、结论错误而影响考生录取的责任由相关体检工作人员及体检医院承担。在体检工作中弄虚作假,伪造、变造《体检表》的体检工作人员,由当地招委会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加强管理,严防“高考移民”

各地要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市、区)获取在陕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要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造成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蒙混过关、违规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单位主管领导进行问责。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户籍、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加强信息管理,确保报名信息安全

高考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期间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学校均可通过考务平台取得相关考生信息。要严格执行《陕西省考试招生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陕试综〔2016〕23号)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被泄露,特别是考生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涉及考生隐私的信息不被泄露。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只能用于考试招生工作,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机构开展违规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际间交换考生信息,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利用考生信息进行牟利。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要严密保管,无论有意或不慎将信息泄露给他人,由此产生与考生意愿相悖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招生信息实行省、市、县、报名学校分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学校要明确岗位责任,确保信息管理责任落实,确保信息处理及使用规范高效,确保信息交接及存储安全可靠。因管理不善导致信息泄露,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处理;产生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十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报考者须提前了解报名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遵守报名地防疫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各市(区)、县(区、市)要在当地招委会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高考报名工作实际,周密制定高考报名工作防疫方案及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为考生报名提供合理便利,让考生、家长少跑路,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对于从外地返回报名现场确认的考生,要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要加强报名场所管理,做好考生“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结果查验、设施设备消毒、现场人员引导等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教育部及我省如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1.2023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市)高考报名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2023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附件1 2023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市)高考报名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x

附件【附件2 2023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x

附件【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docx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