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_西安医学院招生政策

陕西高考2022-09-10 11:51:24会知网

第六章 身体要求

第十七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健康复查。

鉴于医药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建议:肢体残疾、弱视、斜视、双眼矫正视力不正常、嗅觉迟钝、口吃的考生慎重报考医药类相关专业;惯用左手的考生慎重报考口腔医学专业。

第七章 学费、奖贷学金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依照《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按时报到注册,逾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根据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2021年修订)》文件精神,允许学生在一定范围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转专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精神为准。未尽事宜可向西安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西安医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6177408

招生网址:http://zs.xiyi.edu.cn/

电子邮箱:xy86177409@163.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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