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师一定不能犯的七个错误

人事培训2019-05-19 11:25:48王新老师

,首要讲的就是规范,你说的这种做法,完全不规范,我不能答应你的要求,宁可不讲课,也不能做这样不规范的事。

三、不能因为是同行,而放过不良培训机构、培训师的侵权行为

  2006年,有一家兰州的培训机构,联系我为兰州附近的一个电厂内训了四天《精细管理工程》,内训完后,该培训机构说因为资金问题,先付一部分课酬,还剩一部分过几天汇到我的卡上。可过了两个月,本人发现该培训机构是故意以客户不满意为幌子、有意拖欠课酬,于是,在时隔半年后,我在为兰州电力公司中层干部培训班讲了企业文化课之后,顺便将兰州的某培训机构告上法庭,结果,他们很快就付了课酬,促成和解,本人也就撤诉了。

  有一个讲过精细化管理课的培训师,曾在其编著的《向军队学管理》、《精细化管理》等两本书里抄袭本人多篇文章的内容,本人发现后,他开始是顽抗、抵赖,本人便将其告上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官面前,他向本人道歉,并进行经济赔偿,本人也就撤诉。

  曾有多位培训师,在其课程和文章里抄袭本人课程和文章内容,本人都通过网络给以揭露和打击,使其道歉和改正。另外,2006年,本人曾在两个网站上发现一篇报道,报道中的汪中求被冠上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的字样,本人便及时告知这两家网站: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是本人,不是汪中求;这两家网站知道后,随即都删除汪中求名字前的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字样。

四、不能为了增加讲课业务,而急于出书

  有多家出版商也联系我写书,说出书有利于讲课业务的增加;其中有一家出版商曾发邮件给我,说他们曾成功地推出了两本非常畅销的书(也的确很畅销),认为我研发的精细管理工程很好,也想与我合作,推出我的《精细管理工程》书。我谢绝了。很多学员曾问我写没写书,我说:没有写书,但有一乐善好施的机构把我的有关精细管理工程的十几篇论文,汇编成了《精细管理工程》电子书,网上能免费阅读到。

  有人也建议我写书,我常说:目前还不敢写书,管理方面的论文倒是写的不少。

  有些学员也请我给他们推荐好的管理书籍,我常说:现在国内出的管理书中,60%的作者是把自己赚钱放在第一位的,大家可以想一想,急于赚钱的作者,他能写出好书吗?还有一些作者是做不下去咨询、培训工作的,或为了评职称的需要,才来攒书或赶出书的;好书不多见,但好的管理文章,网上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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