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审的公告

政策文件2019-05-18 18:20:20才子老师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级别为免2科)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1)。

3.工作简历表一份(附件2)(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3)。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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