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3年专升本报名和考试公告

政策文件2023-03-09 21:53:54会知网

六、成绩复核

考生对自己的公共课科目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申请成绩复核。

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含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应届退役士兵)、2022年已报名但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非应届毕业的退役士兵到毕业院校登记申报。在安徽应征入伍,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到招生院校登记申报,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核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成绩复核结果由成绩复核登记院校通知考生。成绩复核范围为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

专业课成绩复核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并在章程中公布。

七、录取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段录取,再进行B段录取。一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有缺额的院校,在规定时间发布第一轮接受调剂通知。未被录取的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按照相关招生院校调剂方案申请填报调剂志愿。申请调剂的专业须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不得跨类调剂录取。由招生院校按照公布的调剂录取规则统一录取。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招生院校应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接受调剂公告,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在本校网站向考生本人提供查询,并在考试院规定时间上报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全部录取工作原则上在5月底前完成。

八、专项计划和鼓励政策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21〕204号)和《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的规定,实施有关专项计划和鼓励政策。

(一)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其报考的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有关高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其免试资格由报考院校负责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由报考院校通知考生在24小时内重新填报志愿。

(二)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大学生入伍不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择报考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有关规定执行。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在省属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考生,其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负责审核。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在安徽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考生,其报考资格由招生院校审核。

(三)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省考试院根据原建档立卡人口数据库对报名考生进行标注,由招生院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由报考院校通知考生在24小时内重新填报志愿。

(四)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公共课和专业课(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入读普通本科,按填报计划类别录取。免试资格由报考院校负责审核。

(五)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免于参加公共课考试,经本科院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技能大赛获奖考生的免试资格,由招生院校依据教育厅下发的获奖名单进行审核。

报考有关专项计划和申请享受鼓励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报考院校招生章程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院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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