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考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高校的录取规则,使用以下四种排序方式之一进行录取。详细如下:
1.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下同)排序;
2.按统考成绩排序;
3.按文化课成绩×40%+统考成绩×60%排序;
4.按文化课成绩×60%+统考成绩×40%排序。
高校《招生简章》与《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必须表明艺术类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在录取中的使用原则以及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课统考成绩在录取时所占比例等,且表述必须通俗易懂、准确明了、体现公平。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艺术类《招生简章》、考试工作方案、招生办法等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
建议区外高校应分艺术报考类别、分专业制定在我区招生的艺术类录取规则,录取时按已公布的录取规则分专业进行录取。区内高校继续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