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开展综合评价招生的院校名单

教育动态2024-04-28会知网

2024年,共有24所高校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4月底前,各高校将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24所高校分别为12所A类高校和12所B类高校,A类以985高校、研究型重点高校、中外合作院校为主,B类都是江苏省内高校。

院校名单

12所A类高校: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12所B类高校: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报考流程

5月10日前,各高校完成报名工作。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高校不得将名额分配至中学。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报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5月25日前,高校按本校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及时告知考生初审结果,并在本校网站公示,同时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考生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高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经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各高校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将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所在中学(或单位)、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入选高校及专业等。考生所在中学和入选高校应分别在其网站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的年底。

5月31日前,通过A类高校初审的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确认报考高校志愿及顺序。B类高校的入选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三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符合多项入选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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