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连云港中考招生政策发布

江苏学考2024-05-28 22:15:18会知网

近日,连云港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详细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质量发展高中段教育,现就做好2024年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4﹞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全面落实属地招生和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步招生要求,严肃招生入学纪律,巩固招生改革成果,不断推进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招生对象

1.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2.具有同等学力的本市户籍社会考生。

凡被高中段学校投档录取或注册过学籍的,不得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外省初中毕业的社会考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三、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

1.招生范围。全市划四个招生区域:市区(含海州区、赣榆区、连云区及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东海县、灌云县和灌南县。

全市普通高中统招生执行“按区域招生,分区域管理”政策,在划分的各自招生区域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须经市教育部门核准,在市域范围内征求平行志愿后规范补录。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有关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类等)、国际班及综合高中班面向全市招生。

2.招生计划。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全部纳入招生计划管理。市教育局根据全市高中教育发展布局规划、学校办学实际等,统筹安排各区域的招生计划(见附件1)。

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及培养方案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招生计划的5%。

支持连云港高级中学内地新疆班按计划招生。

四星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依规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分配及推荐实施办法见附件2)。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连云港高级中学、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江苏省板浦高级中学、连云港华杰高级中学指标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核定,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计划由所在县区教育部门确定,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小语种招生与办学须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

(二)职业类学校

1.招生范围。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市内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省内优质职业学校经备案后,可面向全市招生。我市三星级以上职业学校在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可跨市招生。

2.招生类别。有五年制高职、中职与本专科院校分段培养专业班、省属普通中专、中职职教高考班、技师、高级工、市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中级工等9类。

3.招生计划。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中职与本专科院校分段培养、省属普通中专、技工类学校招生计划由省下达。中职职教高考班、市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计划由市下达(见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中职与专科院校“3+3”分段培养专业班,以实现中职与专科联合招生、分段培养,同一专业一体化、系统化培养,满足经济发展对应用技术型和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中等职业学校继续招收中职职教高考班,以满足职业学校学生继续升学的需要。

支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内地新疆中职班按计划招生。

4.主城区职业学校继续为全市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职业教育学习机会。

(三)综合高中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试办综合高中班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8〕19号)精神和《连云港市关于试办综合高中班的实施意见》(连教基〔2019〕3号)要求,今年将继续支持举办面向全市招生的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见附件1),推进普职融通工作。县区教育部门、各综合高中班办班主体学校要严格按计划应招尽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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