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郴州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户口政策2019-05-19 11:35:41李一老师

五、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产业就业支撑,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稳步推进撤乡并镇,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二)完善社区服务管理。深入推进消防、车辆、危化物品、境外人员、网络安全、物业管理进社区“社区六进”工作,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功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在实际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及时将进城落户农业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服务管理。加快社区党(团)组织、群团组织全覆盖,实现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推进纳入城镇化管理的新型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同服务、同管理,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六、健全完善配套保障机制

(一)改革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建立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探索开展在进城落户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二)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在城镇就业的,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就业的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三)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把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参加的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