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朔州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户口政策2019-05-19 11:35:23李天扬老师

朔州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2018年朔州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我市城镇化建设进程,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有序引导人口向城镇转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小范围试验、总结完善、统筹推进的思路,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积极探索城乡统一的、以居住地信息登记为核心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大力扶持小城镇发展,统筹推进我市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鼓励、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切实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和落户的问题,促进城乡一体化健康发展,逐步实现我市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宏观调控、有序引导,创造有利于人口流动、有利于吸引人才宽松环境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质量的原则。?

(三)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统筹协调、配套衔接、规范有序,充分考虑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的原则。?

(四)坚持关注民生、尊重民意,突出以人为本,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

三、放宽城市城镇落户政策?

进一步放宽城市城镇落户条件。有序引导在城镇长期居住和具备稳定收入人员转为城镇居民,积极引进各类人才,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镇快速、健康、集约发展,提高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发展水平。?

(一)凡在中心市区(北城、南城、神电、北旺庄四个办事处及新开、开发区)、县(区)政府驻地镇的“城中村”和移民搬迁进入城镇居住的农业人口,申请人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其现居住地申请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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