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_广西医科大学招生政策

广西高考2022-09-10 12:01:59会知网

第四章  中外合作办学3+1项目

第二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3+1项目

(一)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项目招生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医疗保障方向),学制四年,采取“3+1”培养模式,即国内学习3年,赴美学习1年。完成四年学业,成绩合格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美方授予的本科学位(学士)证书。

(二)完成广西医科大学三年学习后,托福(TOFEL)成绩达到61/500,或雅思(IELTS)成绩达到5.0,或多邻国(Duolingo English Test)成绩达到80分以上,且达到美方院校当年要求的入学成绩的学生,可直接进入美方继续第四年课程学习。如果英语成绩不合格但仍想出国学习的,也可赴美先在语言学校补习英语,成绩合格后进入第四年的课程学习。

(三)本项目学生不可转到其他专业,如因个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学生未能在第四年赴美学习,缴清前三年学费后,可选择在广西医科大学修完本专业第四年的全部课程,学费标准按我校同级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医疗保障方向)普通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收费。成绩合格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我校所有临床课程由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承担,根据教学安排,学生将到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进行学习。

第二十五条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阶段学习期满,达到广西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分别颁发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分别颁发广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普通本科教育达到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要求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教育的学生,达到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颁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二十七条 学校情况、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校本专科招生网。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各类专项奖助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三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电话: 0771-5359031

学校网址:www.gxmu.edu.cn

本专科招生网址:http://zs.gxmu.edu.cn

E-mail:zsjy58490@163.com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附:广西医科大学部分奖助学金情况简介

1.国家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二等助学金2300元/人。

4.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5.校长奖学金:面向本科学生,按本科生人数的3‰比例评定,奖金8000元/人。

6.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奖金3000元/人;一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奖金1500元/人;二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5%,奖金800元/人;三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8%,奖金500元/人。

7.星火奖学金:面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2500元/人,每年20人。

8.莱士奖学金:面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医学检验技术、护理专业的学生,奖金3000元/人,每年10人。

9.陈仕好奖学金:面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奖金3600元/人,每年10人。

10.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奖金3000 元/人,每年15人。

11.优利特奖学金:奖金2000元/人,每年10人。

12.广西医科大学助学金:名额按当年学校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二等助学金2300元/人;三等助学金1000元/人。

13.杏湖助学金:按本专科学生数的15‰比例评定,助学金1000元/人。

14.心新起航助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按本专科新生人数的7%左右。一等助学金1200元/人;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三等助学金800元/人。

15.大学生年度人物:奖金1000元/人,每年5—10人。(每两年评选一次)

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贷款,以及申请临时性突发困难资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来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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