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_桂林理工大学招生政策

广西高考2022-09-10 12:00:21会知网

第五章  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桂林本部普通本科专业(类)实行学分制收费。学校每学年初依照该专业(类)平均学费标准预收学费,学年结束根据实际修读学分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艺术学类12000元/生·学年;

2.建筑学类7000元/生·学年;

3.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类6000元/生·学年;

4.文学、法学类5500元/生·学年;

5.农学类5000元/生·学年;

6.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8000元/生·学年。

特注:大类招生专业,专业分流后,学费标准按照分流后相应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南宁分校普通本科专业(类)实行学分制收费。学校每学年初依照该专业平均学费标准预收学费,学年结束根据实际修读学分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各专业(类)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普通本科:工学、管理学类6000元/生·学年,艺术学类12000元/生·学年;

2.校企合作办学本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0000元/生·学年(学校与青软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办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南宁分校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高职专科普通类7300-8000元/生·学年,高职专科艺术类9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五条 学生住宿费以实际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缴纳,住宿费收费区间为1000-2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六条  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审批的标准为准。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备完善的奖、贷、勤、助、补、减、免、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先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校后,学校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九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可颁发相应的桂林理工大学本科、专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桂林理工大学官方网址为:www.glut.edu.cn

本科招生网为:zj.glut.edu.cn

专科招生网为:zsw.glutnn.cn

桂林校区电话:0773-5896575(兼传真),5891533;邮箱:zsb@glut.edu.cn;

南宁校区电话:0771-5075888,5075889(兼传真);

学校监督部门电话:0773-3563789,邮箱:jiwei@glut.edu.cn。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艺术类等类型招生简章请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三条 学校其他涉及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桂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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