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_华南农业大学招生政策

广东高考2022-09-05 21:42:40会知网

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本校收费标准统一按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高校收费标准的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标准: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6061元/生·学年(其中,会计学(创新实验班ACCA)、金融学(创新实验班CFA)每年加收考证辅导培训费12000元/生•学年,收费年限四年);理工外语类专业6853元/生·学年;软件工程专业8000元/生·学年;农科类专业548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 65000元/生•学年预收学费。

中外学分互认国际班专业,国内学习期间,每生每学年除缴纳本专业学费外,按36000元/生•学年标准预收国际化培养费。国外合作大学学习期间,按国外大学收费标准向其缴纳相关费用。

我校人文与法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海洋学院部分相关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学费标准为120元/生·学分,四年制约160学分/生。

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条件,收费标准为 700—15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具体以学校信息公开为准,如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020-85280083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5283652

传    真:020-85283652

电子邮箱:zsb@sca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sca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scau.edu.cn

第三十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党委巡察办公室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在招生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督电话:020-85283655

电子邮箱:jjjc@scau.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实施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具体培养与专业分流方案由我校另行规定。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华南农业大学授权华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有关省(区、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国家和有关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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