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_暨南大学招生政策

广东高考2022-08-30 23:23:17会知网

第六章  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二十一条 经本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费:

(一)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850元/生/学年;

(二)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6060元/生/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四)医药学类专业:7660元/生/学年;

(五)国际学院专业:12000—18000元/生/学年;

(六)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专业:70000元/生/学年;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

1200—1800元/生/学年,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收费,多退少补。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健全的奖学金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在读生年度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措施,以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存在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学生,入学时请按照学校资助指引提出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保证申请情况真实,且需有申请者亲笔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予以资助,如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及临时困难补助等。

第九章  招生咨询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20-85220130

传真:020-85221340

邮箱:ozsb@jn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jnu.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04室

邮编:510632

第二十八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0-85227073。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若与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暨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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