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北京自主招生2019-05-20 12:02:40李天扬老师

四、选拔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我校组织学科专家评审组对报名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查考生高中阶段学科水平和综合素质,择优确定参加我校农村专项考核资格名单,原则上参加我校农村专项考核资格人数不超过拟招生计划的3倍。考生可于2016年6月1日以后在试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并于2016年6月11日前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农村专项考核,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我校农村专项考核资格。确认参加我校农村专项考核的考生可于2016年6月9日-11日打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农村专项考核准考证》。

2.农村专项考核:

报到时间:2016年6月12日

报到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

考核时间:2016年6月13-15日

考核形式:自主选拔夏令营(包括笔试、面试及其它测试和活动等。)

3.农村专项资格评定:根据考生在自主选拔夏令营中的笔试、面试成绩并参考综合表现,由专家评审组评定农村专项资格候选名单和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农村专项资格人数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

4.选拔结果公示:入选我校农村专项资格考生名单将按教育部要求于2016年6月22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在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五、优惠政策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资格入选考生,我校将在高考录取中给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六、录取办法

1.入选我校农村专项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我校在高考录取期间,将严格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农村专项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农村专项录取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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